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以及《中国海洋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受学校科技处、文科处委托,我处将对48个科研项目进行科研经费专项审计(项目清单附后)。 本次审计的项目选取范围为:合同金额为5万元以上(含5万元)、计划完成时间在2011年1月----2014年12月的部分纵向(国家、省、市计划)、横向、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专项等项目。 审计过程中,涉及校内其他单位的,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本次审计的重点内容为: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科研经费支出情况;科研资产购置及管理情况;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和结余资金情况;科研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话:66782347 邮箱: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63房间 特此公示。 附件:48个审计项目清单.xlsx |
审计处 2014年12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