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万荣同志任人事处处长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告 |
发布人:sjc 发布时间:2017-06-15 浏览次数:528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和《中国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海大党字〔2011〕31号)等有关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办将对万荣同志任人事处处长(2005年8月2日至2016年5月23日)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话:66782421、66782347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41房间、428房间 特此公告。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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