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于淑华同志担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364

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对于淑华同志担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2016523日(海大人字[2016]24号)至20201216日(海大人字[2020]38号)]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胡海春

审计组成员:薛辉钟贻俊崔雯静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电话:6678242166782347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41房间、428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