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庆德同志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王昕同志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314

  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对张庆德同志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1896日(海大党字〔201840号)至20211231]、王昕同志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材料科学与工程系(20176月更名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任(院长)[2012316日(海大人字〔201295号)至20211231]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胡海春

审计组成员:张丽娜 崔雯静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电话:6678242166782385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41房间、439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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