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辛华龙同志担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薛长湖同志担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227

      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对辛华龙同志担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16523日(海大党字[2016]19号)至20211231]、薛长湖同志担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10121日(海大人字[2010]3号)至20211231]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胡海春

审计组成员:薛辉  张丽娜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电话:6678242166782347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28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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