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蒋秋飚同志担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2-10-13   浏览次数:196

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对蒋秋飚同志担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2018年9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2019年5月14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胡海春

审计组成员:崔雯静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电话:66782421、66782347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28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