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许志昂担任财务处处长、会计服务中心主任(兼)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发布人:钟贻俊  发布时间:2025-10-23   浏览次数:10

按照学校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处决定组成审计组,许志昂担任财务处处长、会计服务中心主任(兼)2016年5月23日至2025年1月14日)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崔雯静

审计组成员:潘联洲  张丽娜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话: 6678234766782421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41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