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对对王玉江同志担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期间(2016年5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王旭晨同志担任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期间(2015年2月6日至2022年1月16日)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胡海春
审计组成员:钟贻俊 张丽娜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电话:66782421、66782347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41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