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13   浏览次数:2044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处管理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根据我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审计处服务承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循审计职业道德,严守机密,谨慎执业,公平、公正地处理各项相关事宜,防范审计风险。

三、依法审计,维护权益。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依法审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四、真情服务,热情周到。对来我处联系工作的人员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文明用语。

五、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责任心。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质高效。

1、保证信息畅通。对外公开财政法规制度和政策,对有关审计法规、管理规定、工作流程、服务项目、审计须知等内容通过电子网站公布,保证审计信息畅通。

2、坚持首问负责制。认真办理或引导办理具体事项。属于审计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认真负责处理;若非审计处职责范围内的,须向对方说明情况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单位办理;对来电、来函咨询,做到说明清楚,不推诿、搪塞。

3、强化办事时限,讲求办事效率。所有审计事项必须限时办结;内部的政务运行,也必须规定完成时限;对所进行的每一工作事项,须做到:

----资料齐备的审计项目,按照相关的审计规定及法律法规认真进行处理,快办、办好,不拖延;

----对缺少资料、手续不全、不具备审计条件的事项,须讲明如何补办,且承办人须详细告知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材料。如需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协作办理,应主动与之协调,以备开展审计。

4、实行及时反馈制。按照审计工作程序,将审计事项的办理结果尽快反馈给申办方,对于暂不能办理或确实不能办理的审计事项,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活动、事项的处理都有始有终。

5、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解决审计疑难问题。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有违背,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监督电话:66781288

处长信箱:shenji@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