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审计合同备案、审批表及合同范本 |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1198 |
委托审计合同备案、审批表 温馨提示: 办理委托审计合同的老师,可以填好备案表(或审批表)内容后,登陆一网通-印信申请模块,将备案表及合同文本电子版一并上传,同时主管业务部门选择“审计处”,待所在单位、审计处、校长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携带备案表(2份,“承办单位申明”处应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合同文本(4份),前往审计处备案编号后,至校办盖章。 备案表填写说明:若选择“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请在“社会中介机构确定方式”处选择“国家部委招标入围的事务所”、“合同价格确定方式”处选择“根据招标约定的收费办法谈判确定”,若采用“中央财政科技项目(课题)结题审计业务约定书模板”,“合同文本采用格式”处请选择“国家、行业发布的规范文本、示范文本或格式合同文本”。 注:科研审计合同原则上应选择“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并应使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中的中央财政科技项目(课题)结题审计业务约定书模板,经办人在审计处备案后携盖章的备案表前往财务处科研理财科签署管理层声明书。若需申请法人证书复印件,应登录一网通-科研系统-文印申请模块,提交科技处-校办审核通过后,至校办领取。 审计处咨询电话:66782347 行远楼 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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