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庆德同志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王昕同志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314 |
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对张庆德同志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18年9月6日(海大党字〔2018〕40号)至2021年12月31日]、王昕同志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材料科学与工程系(2017年6月更名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任(院长)[2012年3月16日(海大人字〔2012〕95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胡海春 审计组成员:张丽娜 崔雯静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电话:66782421、66782385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41房间、439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2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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