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对王玉江同志担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期间、王旭晨同志担任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2-08-25   浏览次数:138

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对对王玉江同志担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期间(2016523日至20211231日)、王旭晨同志担任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期间(201526日至2022116日)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胡海春

审计组成员:钟贻俊  张丽娜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电话6678242166782347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41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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