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卫栋同志担任基本建设处处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10

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对王卫栋同志担任基本建设处处长(201896日至2023107日)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崔雯静

审计组成员:钟贻俊 潘联洲 张丽娜 王璨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话: 6678234766782421

电子邮箱:sjshenji@ouc.edu.cn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41房间

 

特此公示。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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